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2/2/18 9:09:10 点击量: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2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以下是部分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 (一)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加强地震构造环境精细探测和重点地区与城市活动断层探察。推进城镇周边火灾风险调查。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全国工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全面调查,指导推动各地建设工业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 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后评价机制,严禁随意变更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网络。广泛部署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微型化感知终端,高危行业安全监测监控实行全国联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区域联网。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功能,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设备材料安全管理,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加强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研判各类风险、跟踪隐患整改清零。研究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企业的搬迁用地。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出台优惠贷款等金融类产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矿山、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危险废物鉴别、贮存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控制等标准,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 2.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 3.矿山。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开采深度超过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 4.工贸。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5.消防。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6.道路运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民航运输:可控飞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跑道安全、机场净空安全、鸟击、通用航空安全;铁路运输: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水上运输:商渔船碰撞、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渔业船舶: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船员不适任、疏忽瞭望值守。 8.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 10.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科学布局防火应急道路和火灾阻隔网络。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增强可替代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开展重点岸段风暴潮漫滩漫堤联合预警,推进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和避风锚地建设,构建沿海防潮防台减灾体系。加强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综合防治和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专栏4 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重点 1.基础理论:重大复合灾害事故动力学演化与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成因、预报预测与风险防控;极地气象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划;重要地震带孕震机理;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灾害演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矿山深部开采与复杂耦合重大灾害防治;火灾防治与消防基础理论研究。 2.应急准备:重大灾害事故过程数值模拟技术;多灾种耦合模拟仿真、预测分析与评估研判技术;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智能感知与超前识别技术;重大灾害事故定量风险评估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危险源识别共性技术;城市基础设施灾害事件链分析技术;智能无人化安全作业技术。 3.监测预警:大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监测与预测预报关键技术与装备;突发性特大海啸监测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智能化精细化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雷击火监测预警技术;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与预测预警技术;浓雾、路面低温结冰等其他高影响天气实时监测报警和临近预警技术;矿山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冒顶、片帮、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重大灾害事故智能感知与预警预报技术与装备;油气开采平台重特大事故监测和早期溢流智能预警技术;海上溢油漂移预测技术、海上溢油量评估技术。 4.处置救援:复杂环境下应急通信保障、紧急运输等技术与装备;复杂环境下破拆、智能搜救和无人救援技术与装备;极端或特殊环境下人体防护、机能增强装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医学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易燃易爆品储运设施设备阻隔防爆新技术与装备;重大复合链生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救援技术与装备;火爆毒多灾耦合事故应急洗消与火灾扑救先进技术与装备;高效灭火装备与特种消防车辆;森林草原灭火专用装备、隔离带开设装备、火场个人防护装备;溃堤、溃坝、堰塞湖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巡坝查险、堵口抢险装备;水上大规模人命救助、大深度扫测搜寻打捞、大吨位沉船打捞、饱和潜水、浅滩打捞、大规模溢油回收清除技术与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与装备;油气长输管道救援技术与装备;隧道事故快速救援技术与装备;海上油气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严重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应急交通运输先进技术与装备。 5.评估恢复:灾害事故精准调查评估技术;灾后快速评估与恢复重建技术;强台风及龙卷风灾损评估与恢复技术;火爆毒、垮塌及交通等事故追溯、快速评估与恢复技术;深远海井喷失控事故快速评估、处置及生产恢复技术。 (二)构建人才集聚高地。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探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依托应急管理系统所属院校,按程序和标准筹建应急管理类大学,建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应急管理专业院校和应急管理职业学院。加强应急管理学科专业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多言多语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建设专业化应急语言服务队伍。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具有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选、育、管、用”干部管理制度,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班子。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建立健全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奖励和疗休养制度。 (三)壮大安全应急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深化应急管理科教产教双融合,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向中高端发展。采用推荐目录、鼓励清单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社区惠民服务,鼓励企业提供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 推动产业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区,加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作用,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保障能力,形成区域性安全应急产业链,引领国家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安全应急服务发展。 支持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应急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安全应急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安全应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