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发动最大力量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排查
作者: 发布于:2021/7/14 9:01:59 点击量:
广东应急管理发布通知,通知要求发动最大力量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排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地要以建设手续合规性和实体安全排查为排查重点,对“四类重点房屋”开展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 一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房屋,尤其是上世纪 80、90 年代砖混结构房屋; 二是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经济型酒店; 三是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 四是边经营边装修改造的人员密集场所。 对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房屋要立即整改,对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要落实监控责任,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要及时排除隐患,对暂时不便拆除但需停止使用的危险房屋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要立即撤人。 各地及各级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打非治违”,严防边经营、边装修、边出事。 要“零容忍”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彻底清除隐患。 要加强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的质量安全监管,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以及违法违规拆改建筑主要承重构件、防火设施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危害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依法予以最严厉的打击,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纳入“黑名单”管理。 要落实装修开工申报制度和投诉举报机制,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物业公司或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责令改正。 对于隔离场所,通知强调,凡不能提供房屋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的酒店,一律不能用作隔离点;已用作隔离点的要立即撤人撤点,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