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委托区住建部门实施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1/3/5 10:02:44 点击量: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委托区住建部门实施的通知。 其中,2021年3月8日起,8项建筑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178号),我局就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委托区住建部门实施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委托事项范围 (一)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事项,委托范围包括: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二)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 二、交接时间 (一)2021年3月8日零时零分起,办理上述资质核准事项的企业(机构)应分别直接向企业(机构)工商注册地址所属区的住建部门提出业务申请。 (二)为妥善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工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将于2021年3月1日零时零分至3月8日零时零分进行系统调整。调整期内,暂停接收我市企业(机构)通过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的业务申请,已报送的业务申请将继续由我局办理。 三、办理要求 各区住建部门应在省住建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实施上述资质核准事项,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并及时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系统上调整认领事项,发布办事指南,确保委托事项有序开展。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广东华业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行业综合服务运营商,成立于2001年,集消防设计、消防施工为一体的专业化消防系统施工综合服务商、是华业消防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基础。 目前公司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2008GB/T50430:2007、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等质量、安全、环境、施工综合体系认证,具有广东省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荣获广东省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度中国建筑质量管理百强企业”,先后完成了5900多个大中型消防施工项目。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解放庄1号5楼 联系电话:020-36335069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委托区住建部门实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