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部署防盗窗(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作者: 发布于:2021/11/2 8:52:44 点击量:
近日,省委书记易炼红审定签发方案,集中利用14个月的时间,在全省部署开展防盗窗(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因防盗窗(网)阻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导致的火灾亡人问题。 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范围。针对防盗窗(网)量多面广、整治难度大的实际,省消防救援总队发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专程赴九江、吉安、鹰潭等市开展实地调研,两次征求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整治方案,将人员密集场所、有人员住宿的合用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改造项目等四类场所确定为整治对象,并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法核。 实施“拆改遏管”综合治理。采取依法拆除、引导拆改、遏制增量、强化管控等方式系统整治防盗窗(网)顽疾固症。对人员密集场所和不符合城市管理等要求的防盗窗(网)依法依规拆除;对其他场所的防盗窗(网)鼓励引导自行拆除,或设置紧急逃生窗口。建立隐患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遏制防盗窗(网)增量。同时,公安部门利用天网等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防盗窗(网)拆改单位场所周边的实时监控,并加强日常治安巡逻,强化技防、物防措施管控。 压实“属地部门”整治责任。坚持属地为主,明确要求专项整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整治经费;明确乡镇政府负责所在地的集镇改造项目防盗窗(网)排查整治。同时,针对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逐个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有关工作。 强化整治工作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单位和群众自行拆改防盗窗(网),对隐患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集中查处、曝光、拆除、改造一批防盗窗(网)隐患突出的场所。建立政府补贴、多方分担等整改保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凝聚齐抓共管的合力。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辖区发生因设置防盗窗(网)造成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