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广西、江西住建厅相继发文,明确清退建造师临时证书相关内容。
甘肃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清退建筑市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住建厅已对相关“加锁”人员信息进行了梳理,各相关项目务必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人员更换。
2、9月1日后我厅将对全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作整体注销,未按期完成变更的项目一律视为无项目负责人擅自施工。
3、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人员注册、项目招标和项目人员变更等环节认真把关,制止以临时建造师身份进行执业的行为。
广西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江西要求: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直至项目结束。
住建部宣布: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此前,20省市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湖北、浙江、江苏、吉林、四川、北京、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北、广东、安徽、重庆、陕西、天津、河南、上海17省市发文:
取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辽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允许将此项目完成。项目完成后,不得再新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云南、山西: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文件原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退我省建筑市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甘建建〔2020〕26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19〕50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甘建建〔2019〕409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督促下,我省大部分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已按期完成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清退工作,但仍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更换。我厅已对相关“加锁”人员信息进行了梳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相关项目务必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人员更换,9月1日后我厅将对全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作整体注销,未按期完成变更的项目一律视为无项目负责人擅自施工,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9月5日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清退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厅。
二、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单位,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人员注册、项目招标和项目人员变更等环节认真把关,制止以临时建造师身份进行执业的行为。
三、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联系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领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加锁”人员信息,以便开展清退工作。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0日
抄送:省建设工程招标办、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华业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贰级等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2008GB/T50430:2007、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等质量、安全、环境、施工综合体系认证,具有广东省建设厅批准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荣获广东省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是广东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建筑质量管理百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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