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警示】东莞南城闹市区在建工地大火原因查明!这两人被行政拘留!
作者: 发布于:2018/1/5 4:07:08 点击量: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月3日上午10点多,位于东莞南城闹市区的一在建的工地发生大火,浓烟滚滚,甚至可以见到工地顶层的明火,所幸并无人员伤亡。 经查,起火原因系南城某在建工地楼顶做避雷网格作业员卢某进行电焊作业时焊渣溅落并引燃周围易燃保温泡沫棉,引发火灾。而陈某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指使卢某在施工楼栋铺满易燃保温泡沫棉的楼顶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操作,且未履行现场监护职责,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引起火灾。经调查询问,电焊工卢某及安全负责人陈某对火灾原因认定无任何异议,并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南城消防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卢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陈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卢某和陈某已被送至东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近年来,因电焊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层出不穷。 为什么电焊作业容易引发火灾? 电焊的火灾隐患 电焊作业时存在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 1、焊接的热传导引起火灾事故。由于电焊是通过电弧将金属熔化后进行焊接的,而在焊接过程中温度高达6000度以,容易使焊件另一端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在焊接作业中,炽热的火星到处飞溅。这些上火星温度较高,当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纱头、稻草等可燃物上,能阴燃蔓延,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就会引起爆炸。 3、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4、在喷漆、油漆车间或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焊作业时,挥发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电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 5、电焊机的连接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绝缘老化损坏,发生短路引起周围可燃物起火。 因此,电焊作业时一般会产生大量高热的火屑,加上一般电焊作业现场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相关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一定要严格防止违章电焊,聘用有资质证的烧焊工人,并对施焊作业严加监护,在施工现场要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 1、施工作业人员一定要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和相关资质; 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3、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的情况,了解火灾隐患的重点部位,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 4、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5、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电焊作业,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